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11号令)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我局对以下3家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了设立登记,2家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了变更登记,2家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旨和业务范围:拟定我市集中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督促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对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的考核评估制度,建立集中建设监管信息系统,对集中建设项目实施检查,协调解决集中建设过程中相关事宜等工作。
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全市村镇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村镇建设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注销理由:根据泰兴市委编委《关于同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泰编发〔2024〕23号),撤销泰兴市民营经济协会。
注销理由:根据泰兴市委编委《关于市办公室、市数据局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泰编发〔2024〕15号),撤销泰兴市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