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主城货车通行证办理人,应按照通行证办理相关通过互联网申请端或主城区通行证办理窗口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中心城区红色、、绿色通行证集中换发时间为2023年8月9日至9月15日。通行证集中换发期间,原持有2022通行证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集中换发期结束后,红色、通行证可继续在“重庆交巡警”微信号、重庆“警快办”等互联网终端办理,原通行证将在有效期结束后自动失效作废。货车通行证逾期未更换的,请按照无通行证车辆限行通行。
(1)初次申请办理红色、通行证的,过户变更红色、通行证的,以及只在某一行政区内通行的白色通行证的,向该行政区所属交巡警支队申请办理。
(2)申请办理绿色通行证的,在每年集中办理期间,向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电子通行证。(如:运输商超物品的向市商务委申请办理,运输邮政快递的向市邮政管理局申请。)
(3)申请办理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行线不跨辖区的,由运输企业向属地交巡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线涉及跨辖区禁行线的,由运输企业向运输目的地或始发地交巡警支队申请办理。
(4)办理临时(白色)通行证的,通行线不跨辖区的向本辖区交巡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线跨辖区的向交巡警总队申请办理。
需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车辆所有人,应按照通行证办理相关通过互联网申请端或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办理窗口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发放相应的货车通行证,并做好相关记录;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说由。
互联网重庆“警快办”平台换发红色、通行证资料:填写车辆牌照、发动机号信息及申办人身份证信息及手机号码。
窗口申请办理红色、通行证资料: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更新申请办理的,车辆类型不属于箱式、封闭式的,还需提供原车辆报废凭证(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及原车辆货车通行证;车辆过户变更的,需提供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绿色通行证申领资料及流程:申请单位或个人将相关商业合同、书面申请等证明材料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交由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交通管理局申请办理。
临时(白色)通行证申领资料: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出具的从事鲜活物品(菜篮子)、粮油、急救药品(医疗器械)、邮政快递等国计民生物品运输的书面证明或运输合同资料、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重庆交巡警”号进入【警快办】平台→【办事中心】→【交巡警专区】→【交通秩序管理】→【中心城区红色、通行证办理】,进入办理界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回复【货车】即可获取重庆货车通行证网上如何办理,电子通行码,重点物资车辆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入口。
重庆在中心城区部分桥梁隧道对汽车实施高峰时段错峰通行,其中限行对象包括外地车,违反错峰通行的,罚款100元。
1月29日起每天22时至次日6时南滨将二轮摩托车通行限行段为南岸区南滨兰花口至腾江口沿线道
国道G353(南平方向)—九鼎二支—景城大道—隆化大道(北环北师大口—南太大观兴隆方向)—龙凤大道—龙江大道(花山中—东环裕隆驾校口)—花山南(金佛大道半溪口口)—国道G353(
对在限行区域范围内的企业物流运输车辆确有在限行时段内通行需求的,可以向南川区交通巡逻支队(南川区火车站大道5号)申请办理货车通行证
为进一步保障道交通安全,结合城区道交通实际,决定在南川区部分城区道对部分货车实施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中心城区红色、、绿色通行证集中换发时间为2023年8月9日至9月15日。集中换发期结束后,红色、通行证可继续在“重庆交巡警”微信号、重庆“警快办”等互联网终端办理,原通行证将在有效期结
中心城区红色、、绿色通行证集中换发时间为2023年8月9日至9月15日。通行证集中换发期间,原持有2022通行证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
2023年五一节假期期间,全市高速公将实施节假日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措施及部分高速公对重点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详细限行时间及范围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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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主城货车通行证办理人,应按照通行证办理相关通过互联网申请端或主城区通行证办理窗口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初次申请办理红色、通行证的,过户变更红色、通行证的,以及只在某一行政区内通行的白色通行证的,向该行政区所属交巡警支队申请办理。(2)申请办理绿色通行证的,在每年集中办理期间,向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电子通行证。(如:运输商超物品的向市商务委申请办理,运输邮政快递的向市邮政管理局申请。)(3)申请办理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行线不跨辖区的,由运输企业向属地交巡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线涉及跨辖区禁行线的,由运输企业向运输目的地或始发地交巡警支队申请办理。
(4)办理临时(白色)通行证的,通行线不跨辖区的向本辖区交巡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线跨辖区的向交巡警总队申请办理。
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办理须知需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车辆所有人,应按照通行证办理相关通过互联网申请端或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办理窗口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发放相应的货车通行证,并做好相关记录;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说由。
填写车辆牌照、发动机号信息及申办人身份证信息及手机号码。窗口申请办理红色、通行证资料: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更新申请办理的,车辆类型不属于箱式、封闭式的,还需提供原车辆报废凭证(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及原车辆货车通行证;车辆过户变更的,需提供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单位或个人将相关商业合同、书面申请等证明材料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交由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交通管理局申请办理。临时(白色)通行证申领资料: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出具的从事鲜活物品(菜篮子)、粮油、急救药品(医疗器械)、邮政快递等国计民生物品运输的书面证明或运输合同资料、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重庆交巡警”号进入【警快办】平台→【办事中心】→【交巡警专区】→【交通秩序管理】→【中心城区红色、通行证办理】,进入办理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