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浙江宁波一姑娘的手机被一中年妇女捡到。姑娘买了礼品并愿意出500元酬劳,希望可以拿回手机。可中年妇女并不买账,要求2000元报酬方可归还。见姑娘报警,中年妇女则直接将手机摔碎。
小徐姑娘在浙江海曙宁波工程学院附近,不慎丢失一部苹果7手机,一位人拾到后,向其索要2000元好处费,才愿意归还。
姑娘以一箱杨梅+500元人民币表示谢意请求归机,但因价钱问题相差甚远协商无果。之后姑娘选择报警,人竟然将手机摔碎。
6月19日早,小徐姑娘骑车到地铁站,计划坐地铁上班,车把上挂了一个纸袋,袋里有其一部苹果7手机。
快要到达目的地时,发现纸袋已漏,手机已丢,于是赶紧按照骑来的径寻找,期间遇到同学小芳,小芳帮其不断拨打丢失手机的号码。
小徐考虑到手机很重要,拿出点酬劳也是应该,于是询问:“阿姨,我也是第一次丢手机,您看多少比较合适?”
苹果7的二手价也不过2000左右。但小徐还是觉得拿回手机最重要,并与对方协商,用500元酬劳换回自己丢失的这只手机,可对方并不买账。
为了确保能够拿回手机,两个小姑娘在上买了一筐杨梅,连同500元酬劳,希望可以增加对方机的意愿。
最终,小徐一怒之下,拨通了110,接通后,告知警方有人“偷手机”,绿衣妇女一看小徐报警,拿起手机砸到了地上。
事后,两位小姑娘越想越气,手机的确拿了回来,屏幕破碎去维修花了一笔费用不说,维修师傅说因为摔得比较严重,可能会影响手机的后续性能。
遗失物如果是物主遗忘,拾获者成立善意占有,不能获得该物的所有权,物主向拾获者讨要的,应该。但分两种情况:
事件后,大量网友对其行为进行!基本认为500元的感谢金已经非常高了。何况手机根本不是她的。
@jlp:耳钉、项链、手镯、玉镯,可见这大姐并不缺钱,缺的是善良和对法律的公然。
女人梦见掉头发
26日,@宁波 对此事进行通报。通报称,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基于主义和的慎重考量,对该事件当事方及细节不作公开披露决定。
经各方深入工作,“6·19”摔坏手机事件当事双方已达成和解及谅解。基于主义和的慎重考量,市同意海曙对当事方及该事件细节不作公开披露的决定。
在代表、政协委员、记者、监察机关参与下,经市、区两级机关全面调查核实,属地及其对该警情处置规范。
对基层及其为此担当巨大压力,尽职工作、执法,市予以充分肯定,并由执法部门及时派员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