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工商局昨日表示,杭州从3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注册资本、企业年报制度等。这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及启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
其中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是指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法律、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明确外,由股东(发起人)自主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承担缴纳出资不全的法律责任。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法律、行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未修改前,暂按现行执行。已经实行申报(认缴)出资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现行执行。
除法律、行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不再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改企业年检为年报是指停止企业年检,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过渡时期内资企业仍将通过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网上年检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包括企业登记备案事项变化情况、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以及企业联系方式变化情况等,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性负责,工商部门可以对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未按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部门将其载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连续满三年的,工商部门将作出永久载入异常名录决定。
杭州工商部门还将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该平台除为社会与企业用户提供对各类市场主体的信息查询、全文检索功能及部门查询外,还将提供市场主体相关材料未如期提交、市场主体相关材料过期、市场主体已注销、已吊销的预警提示及社会对市场主体自报的各类信息的与投诉,便于市民群众及相关部门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杭州工商部门也将通过这一平台,进一步加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目前杭州市工商部门正根据国家新版登记材料规范及文书积极修改、印制全新的企业登记操作指南和表格式样,并着手对现有准入系统和网上注册大厅系统进行调整。去年12月31日,杭州的注册登记制度曾在高新区(滨江)“试水”。截至目前,滨江工商受理登记注册资本为认缴制登记的企业141家,新设企业同比增长86.21%,其中新设立公司选择认缴制的129家,占新设立量的37.3%。
推荐: